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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5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08-13 浏览次数:

年泓羽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建设村路口与人民路交叉路口雨污管进行改造的建议》的第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村路口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出现污水回流这一现象,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设村排水为雨污合流(DN400排水管),由于路口下方人民路、卫国路铺设下排水管道管径较小(DN300排水管)而导致暴雨期间污水管污水出现回流和冒水现象。

  由于单独改造建设村路口与人民路交叉口下水道改造,需要对人民路开挖处理,因此工程费用高且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污水管污水出现回流和冒水问题,同时,施工会造成人民路交通阻断,暂不单独对此路段排水进行改造施工。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将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及城市管网入地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该片区排水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保障人民出行和城市环境卫生。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