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祥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玉屏社区建设村增设路灯的建议》的第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屏边县路灯日常维护2016年已向社会购买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对建设村已经安排维护单位进行了3次维护,其中大修一次,日常维护2次。共修理老化线路600米,破损路灯6盏,但是由于农民新建房屋对路灯线路破坏严重和村民对路灯的爱护意识差导致返修率较高,根据所购买的管养服务,保障现有路灯出现破损后及时修复,对于你们提出的增设路灯10盏的建议,结合提升人居环境,目前正在做起安装方案,通过现场勘查和上报采购计划,逐步对建设村进行路灯增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