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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15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08-13 浏览次数:

徐明祥、年泓羽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玉屏社区综合活动场地的建议》的第1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都高度重视我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在县级财政匮乏情况下,多渠道、多举措向上级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2017年,县民政局申报玉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通过省州审批,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已拨付州民政局,近期将拨付我局。玉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原计划使用建设村老年协会场地建设,由于该地点属于水冲子烈士陵园通道改移工程规划路线当中,待工程完工,我局将积极与住建、国土等部门协调玉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用地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