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36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08-13 浏览次数:

王玲英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永胜母租白活动室加盖彩钢瓦及围栏的建议》的第3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屏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由于我县财政匮乏,加之每年民政部门项目指标有限,全面完善县内活动室设施困难很大。经民政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母租白村老年活动室建设纳入我县“十三五”规划项目库,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支持,尽最大能力帮助完善村民小组活动室设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