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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第144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次数:

李梅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白河镇热水村委会三家村路段的提质改造的建议》的第14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路段起于昆河路止于热水塘村路口,途经岔河村、三家村、二号村,全长共6.5公里。由于该路段承担着沿线香蕉、菠萝的外运,常年重车往返碾压,已出现路基破损严重,影响了当地老百姓的经济发展建设。在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局积极进行研究,派出技术人员到实地勘察,近年来国家无此类公路建设项目政策支持,加之县级财力匮乏,无力筹资给予解决。我们已积极向省、州请示汇报,待今后有此类建设项目时,将优先上报给予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