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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提案第76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杨成、邢林生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占道经营治理的建议》的第7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屏边县人民政府赋予我局的相关工作职责,我局一直在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加强执法力度,特别加大了对乱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为达到全方位、多层次的执法覆盖,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执法时间和执法人数进行调整,执法人员上班时间由8:00-19:00调整为7:00-22:00,共延长了4小时;执法人数由10人/组扩大为20人/组,通过以上调整,执法效果得到极大提升,占道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为进一步屏边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今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在屏边县县城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城市交通秩序占道经营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占道经营整治组以 “教育劝阻为主、暂扣为辅”对沿街商铺、地摊进行巡查整治,确保各类市场摊点摆放整洁,有序经营。但部分摊贩不听劝导和教育,无视法律法规,侮骂、威胁执法人员和记者,并对执法队伍进行人身攻击,在劝导教育无果的情况下,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法对占道经营水果摊进行取缔。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巡逻人数882人,出动车辆84辆次,暂扣液化气钢瓶8个,查处占道经营330件,乱摆乱放266件,现场纠正教育占道经营商贩20户、地摊100余户,对占道经营罚款15600元。

  三、今年以来,整治占道经营摊点1420件、乱摆乱放1540件;现场纠正教育占道经营商贩42户、地摊400余户;暂扣占道经营物品8件;查处违章占道经营780件,乱摆乱放460件。通过加强巡逻、积极宣传、现场教育等方式,我县占道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户、商贩因无处经营而占道经营的行为,在屏边县人民政府的多方筹措努力下,我县拟建“屏边县综合商贸城项目”,计划2019年底建成,现已完成拦河坝的90%工程量、完成河道治理50%工程量、基本完成场地平整工作、正在拆除原公路管理段建筑。我局将克服各种困难,争取早日建成综合商贸城并投入使用,届时规划出更多的摊位,解决商贩无正规摊位经营的现象,从根本是解决占道经营行为。

  五、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省、州、县有关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继续加强城市占道经营的治理力度,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创造一个干净、有序的人居环境。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