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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对县政协提案第102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王相德委员:

  您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一次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公益林管护人员的建议》的第10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屏边县有生态公益林面积122.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80.6万亩,省级公益林41.6万亩。屏边是一个典型的山区贫困县,老百姓“靠山吃山”的旧观念十分普遍。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群众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非法侵占生态公益林地,毁林开垦、抢栽、抢种公益林地,偷砍盗伐公益林林木,叉花在公益林内的农地边界不断扩大、乱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的现象有所抬头,公益林地的流失、被蚕食等破坏严重。公益林管护矛盾突出,难度增大,很多护林员管不了,不敢管,甚至出现了屈从部分违法分子威胁而失职、渎职的现象,护林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针对上述问题,为探索新的管护模式,屏边县林业局经认真研究中央、省、州相关政策,结合屏边县实际,积极探索能人承包管护新模式,2013年以来,从玉屏镇开始做试点,并取得了很好的管护效果,2015、2016年逐步从湾塘、白河、新现、新华、和平逐步推开实施。公益林的能人承包管护不仅在我县取得了很好效果,同时,也得到了州局的肯定,全州已在3个市县(个旧市、蒙自市、河口县)推开,把公益林承包给公司来管理。另外,在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2017年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红财综发〔2017〕20号)文件中的基本公共服务下的三农服务的林业管护服务,已明确林业部门的林业管护可以实行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管护。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公益林管护承包后,护林员不听村干部通知和调派的情况,在部分护林员中会存在。下一步,我们将会督促承包公司做好护林员的工作,在不影响护林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和配合好村委会的工作。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公益林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