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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对县政协提案第100号的答复

来源: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代志丹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第九届委员会一次会议上提出《在白云乡太平村委会荞山村打造苗族文化传承点》的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白云乡太平村委会荞山村是屏边县苗族文化重要保护传承点之一,该村村民陶玉文精通舞狮、板凳舞、大刀舞、链甲等苗族文艺项目,且组建有一支具有良好素质的苗族文化传承队伍,故陶玉文在2002年被评为县级苗族文化传承人,白云乡太平村委会荞山村在2011年被县人民政府评为“屏边县苗族花山节传承点”。随着传承队伍的不断壮大,现有传承点活动场所已不能满足传承活动的需要,致使荞山村苗族文化传承得不到更好的发展,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已派文化馆专人到传承点进行了实地调研,已基本选定传承活动场所建设点。但由于无项目和资金支撑,且县级财政困难,致使项目建设迟迟不能实施。我局将不断争取,尽快启动荞山村传承活动场所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