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强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乡镇畜牧兽医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第9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受资源、地理、历史等因素的制约,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内地县市,甚至与边疆县相比也有拉大趋势。由于我县县域经济总量小,产业发展落后,财政收入基数较小,县级可支配财力十分有限。加之,全县公共财政保障水平低且范围不断拓宽,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各项民生配套支出压力加剧,财力增加与支出需求有较大差距,“吃饭”与“建设”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7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697万元,财政自给率仅为10.4%,每年需要靠上级给予补助才能维系收支平衡。
当前,我县财政资金仅能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要解决畜牧兽医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政策上尚无明确要求,暂时找不到解决的途径。全县财政总供给与财政总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乡镇畜牧兽医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鉴于我县经济薄弱,财力有限的实际情况,若无上级资金补助,仅依靠我县自身财力目前难以解决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