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规〔2024〕4号)及《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屏边县住建局草拟了《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6日在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期间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