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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牧羊河湿地公园坝体有奖征名啦!

来源:县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9-01-22 浏览次数:

  自2013年建设苗族风情精品县城以来,屏边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全省一流特色小镇顺利通过省级2017年度考核,现已逐渐成为全州乃至全省县城特色风貌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

  牧羊河湿地公园已建成坝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名,相关要求如下:

  征名对象:

  0号—5号坝及大龙树坝共7座坝体的征名。

  征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

  征名原则:

  (一)传承性:反映屏边历史传承、文化底蕴。

  (二)时代性:聚焦中国梦,改革开放、一带一路等政策背景,展现屏边城市发展理念、精神风貌。

  (三)文化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屏边苗族文化特色、文化内涵,品位高雅、积极向上,体现文化自信。

  (四)地域性:具备屏边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区位特色和社会特征。

  征名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

  (二)不以人名、外国地名命名,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及已有地名同音字,所用字字形应以国家公布的《印刷通用字形》为准。

  (三)坝体名称不超过4个字,语言精练、内涵丰富、通俗易懂,体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

  (四)投稿人可对7座坝体进行单个或多个命名投稿,每个名称需附上100字以上的命名含义、来源说明。

  (五)投稿人需确保命名名称为原创且未发表过。

  投稿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投稿:

  作品投递邮箱:pbxcbwx@163.com

  联系人:张继

  联系电话:3221801

  邮件标题需注明“屏边县牧羊河湿地公园坝体征名投稿”字样,邮件内容需写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征名称及对应的100字以上描述。

  作品评选:

  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有效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结果公布:

  征集结果将在县级媒体进行公布。

  奖励办法:

  坝体命名以最终采用名称核发奖励,每座坝体奖励人民币500元。

  特别声明:

  1.内容相同作品以最先收到的稿件为准,其余视为无效作品。

  2.稿件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负责。所有稿件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奖品等的将全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

  3.稿件作品被采用的,则视为投稿人同意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未经许可,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0号—5号坝地理区位图

 

 

0号坝:滴水苗城城门西南方40米处。

 

 

 

 

1号坝: 滴水苗城城门东侧190米处。坝高9.7米、长86.65米,拦截水面面积9.94亩。

 

 

 

 

 

2号坝:1号坝东南方,县人民医院大门直行100米处。坝高9.8米、长73.7米,拦截水面面积10.62亩。

 

 

 

3号坝:2号坝东北方,苗王府与悦森酒店连接处,坝高12.6米、长104.8米,拦截水面面积13.37亩。

 

 

4号坝:3号坝东南方,悦森酒店东侧。坝高13.5米 、长64.1米,拦截水面面积12.56亩。

 

 

5号坝:4号坝东南方270米处。坝高高8.8米、长65.4米,拦截水面面积7.55亩。

大龙树坝:屏边县幼儿园东方120米处。坝高18.5米、长99.0米,拦截水面面积39.1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