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决策活动的监督管理,明确决策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办代起草《屏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83205275@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661299,并在信封上注明“《屏边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等八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话反馈至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873—322180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日。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