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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征求《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确保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的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云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实际情况,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起草了《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910721552@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卫国路260号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邮编661299,并在信封上注明“《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规则、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话反馈至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873-3226727,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