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商品房预售风险,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和房地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云南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红河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屏边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7月24日起至8月9日止。
二、邮寄地址
屏边县玉屏镇沿河路26号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661200。
三、联系电话
0873-3226585
四、电子邮箱
804049578@qq.com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