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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索引号
    pbxcz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pb.gov.cn/)。对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屏边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97号,邮编:661299,电话:0873-322132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屏边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载体,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实际,大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聚焦法定公开事项和群众关切,规范公开内容与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围绕财政核心业务,公开内容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领域:5月28日,经保密审查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屏边县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明确收费项目、标准、政策依据及执收部门,保障群众清晰知晓相关收费规定;同步公开财政工作动态、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公开渠道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确保信息传播及时、查询便捷。全年未制发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未产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处理决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持续完善“申请接收—分办—审查—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体系,优化办理机制。畅通线上申请渠道,通过县政府统一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申请途径及流程,方便群众提交申请。2025年共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7月22日收到李宛真申请公开“2017—2022年屏边县财政决算表”等信息,经查相关信息已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及时告知申请人查询路径;12月17日收到刘奕婷申请公开“2010年—2019年一般预算相关数据”,按规定对可公开内容予以部分公开并提供相关材料。两件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规范、依据充分,未发生超期答复或答复不当情况。

(三)规范信息管理。健全“源头生成—审核发布—动态更新—归档管理”全链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025年未发生泄密事件。建立公开信息归档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材料、保密审查记录等分类存档,实现全程可追溯、可核查,保障信息管理规范有序。

(四)推进平台建设。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分类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清晰公示依申请公开渠道指引、办理流程。定期维护平台功能,确保页面访问顺畅、信息检索便捷,同步优化专栏布局,让群众快速找到所需信息,切实发挥平台“信息公开第一窗口”作用,保障公开渠道畅通高效。

(五)强化监督保障。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压实科室责任,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等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及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对拟定公开信息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工作考核机制。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责任追究事件,工作推进有序、成效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000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20000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屏边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优化完善等。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注重公开时效。严格按照公开方式和程序,严格界定范围,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开;二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 年,屏边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违规收费行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