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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屏边县十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

刘思蓉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屏边县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县城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建议》的第3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屏边县受山地地形限制,城区道路坡度较大,老城区人行道较窄,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县住建局已向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学习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经验,并开展屏边县城区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调研工作。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在调研评估基础上,加快制定实施方案与运营管理办法,择优引进运营企业,稳步推动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落地,

感谢你们对我局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24日

(联系人:刘军,联系电话:322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