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政协屏边县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

毛艳梅委员:

你在政协屏边县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屏边县搬迁人口户籍问题的建议》的第6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为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解决搬迁群众的户籍问题,经与县公安局对接,对于搬迁人口可由其所属的村居民委员会申请设立集体户,涉及搬迁人员户口全部迁移到村居民委员会门楼地址下由系统自动生成门楼附号进行迁移或落户;或由住建、农科、民政等相关部门对该搬迁区域进行同意规划命名下文后,由派出所按照文件添加为集体户后,按照搬迁的文件对搬迁人员办理户口迁移业务。

2025年10月23日

(联系人:刘成勇,联系电话:322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