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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

兰玉发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新华乡戈纪街集镇周边土地规划用于建设用地的建议》的第7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复前,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规划,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屏边县于2020年10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屏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完成,并于2024年5月22日获州人民政府批复。在部下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新华乡边界划定面积约为43.34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64公顷,近几年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先后保障了110kV新华输变电工程1.0398公顷、新华中心幼儿园0.3225公顷、集镇农贸市场和新华乡民族文化广场2.7662公顷用地。目前,新华集镇布设的规划用地指标已基本使用,乡镇进一步的扩建需求需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工作开展后,全县范围内再进行优化调整,调剂出指标后才能新增用地。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6日

(联系人:韦功洪,联系电话:322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