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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

兰玉发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屏边县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扩建的建议》的第6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复前,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规划,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屏边县于2020年10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屏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完成,并于2024年5月22日获州人民政府批复。在部下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新华乡边界划定面积约为43.34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64公顷。新华乡新华中心学校扩建项目已纳入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方案于2024年12月29日获批(云自然资征成〔2024〕78号),批准面积为0.3930公顷。经对接县教育体育局,目前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待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专项规划等材料准备齐全后,将以城镇批次的报批方式,开展县级组件工作,推动用地报批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6日

(联系人:韦功洪,联系电话:322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