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玉萍等代表:
你们在屏边县十七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边远山区学校后勤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的第9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农村教学点可以保障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就近方便地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教学点建设对实现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白云乡共有四所幼儿园、三所小学、一所中学,师资力量较为欠缺,并且每所学校都配备有学生食堂、宿舍,但近年来,学校后勤人员较为缺乏,部分因工资待遇低,只发十个月,每个月仅2千元左右,因此很难聘用到合适人员。希望上级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帮助解决该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县教体局与县财政局于2025年5月16日到白云乡人民政府与各位代表进行了面商,将谈话结果反馈到教体局党组,局党组安排教体局人事科负责此事,并对全县学校进行梳理。
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公治安〔2022〕1711号)要求,安保人员配备比例为寄宿生少于300人,至少配备2名,多于300人至少配备3名,后每增加300人多配备1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安保人员共需要121人。结合我县情况,为节省开支,一中不配备,民族小学、玉屏小学配备4名,其余学校配备2名,共需要配备安保人员79名;就餐学生数与食堂人员的配比为100:1,共需要配备食堂人员174名。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合计共配备临聘人员253名。
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 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要求,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达到规定的(全日制)1:7,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炊事员配备比例应达1:40-1:50,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保人员,因此我县公立幼儿园需要配备保育员39名、安保人员10名、食堂人员16名,共计65名。为了节省开支,保育员每班配1名,合计39名(县幼儿园不配备);安保人员乡镇幼儿园配备1名、校中园不配备、县幼儿园配备2名,合计6名;食堂人员,乡镇幼儿园配备2名,县幼儿园配备8名,合计16名;因此,幼儿园应配备临聘人员61人。
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边远山区学校安保及后勤保障工作,深知安保及后勤人员在学校日常运转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8年以来,县财政每年都安排边远山区学校安保及后勤人员资金,用于改善其工资待遇。截至2025年,已累计投入3417万元,其中:2018年投入385万元,2019年投入402万元,2020年投入450万元,2021年投入380万元,2022年投入450万元,2023年投入450万元,2024年投入450万元,2025年投入450万元。资金的及时下达,为安保及后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由于工资待遇偏低,导致后勤人员招聘困难,人员流动性频繁,严重影响了学校后勤工作的稳定性和服务质量,给学校的正常运转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为确实解决这一问题,我县在财力匮乏的情况下,每年县财政都安排450万元用于解决山区学校安保及后勤人员经费。下一步,县财政每年将持续安排边远山区学校安保及后勤人员资金,同时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补助资金,学校也可以通过社会捐赠、校企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边远山区学校安保及后勤保障工作中来,为提高其人员待遇提供资金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10月28日
(联系人:付庭标,联系电话:322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