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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

马春代表:

你在屏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底西村委会第一卫生室拆除重建的建议》的第5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原村卫生室已拆除,新卫生室与村委会项目合建,已完工投入使用,建设标准显著提升。新合建卫生室严格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等规范进行建设,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功能分区科学合理,设置了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公共卫生服务室等,并做到了“三室分开”,就医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并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心电图机、消毒设备、必要的急救设备等,医疗条件和服务能力有了质的飞跃。

二是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底西村卫生室人员配置、诊疗设备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设置卫生室。按照省、州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的政策导向,结合乡、村规划布局调整和人口流动变化实际情况,分步骤地推进了底西第一、第二村卫生室的整合优化工作。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加强对村医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态度。通过公开服务时间、联系电话、建立村民健康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沟通,确保服务信息畅通。探索建立了灵活的卫生院巡诊、派驻机制,作为固定点的补充,服务于基层群众健康需求。

感谢你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28日

(联系人:杨丽红 联系电话:322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