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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索引号
    pbxcz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公布屏边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紧扣财政工作实际,主动作为,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并利用LED显示屏、信息公开栏等不同途径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公共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债务、政府采购、惠民惠农资金、“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进一步增强财政重要数据和重大项目信息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县财政局通过应用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规范依申请公开件的分办、办理、审查和批准等流程,做到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痕迹化。依申请公开可以通过县政府统一信息公开平台、信函、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进行申请,相关渠道在网站的公开指南栏目中予以公示。2024年度县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规范》等制度文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好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确保答复内容合理合规、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县财政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栏目维护,健全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等基层“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公开工作,坚持惠民惠农政策清单按时公开,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维护,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责任落实2024县财政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按领域细化责任分解,明确重点工作具体责任人,持续压实科室责任。二是落实工作考核机制。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做好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反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2024年未发生相关追责情形。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2024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仍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存在一定的距离。主要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全面。二是信息发布内容质量和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局内部政务公开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信息审批和发送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有效。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全面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屏边县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5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