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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索引号
    pbxgaj/2025-0000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公布屏边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屏边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提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预决算信息。2023年决算公开汇总(含森警、交警)本年收入合计56523807.25元,支出合计56499924.79元;决算公开(本级)本年收入47595047.92元,支出合计47536937.95元。2024年预算公开汇总(含森警、交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37665.47元,支出38937665.47元;预算公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835302.58元,支出33835302.58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11条。

3.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公开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1279

4.政策解读回应抖音、微信、微博公众号转发权威信息和政策措施解读2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开受理渠道受理程序答复形式司法救济渠道等,2024年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始终严格落实《屏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红河公安新媒体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运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年内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政务公开平台工作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积极探索政务新媒体传播和发展规律,加强抖音、微信、微博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开展多形式的主动宣传,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发布群众关心的治安情况等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发布质效。2024年,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共发布信息10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4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屏边县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51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