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玉屏镇不断发展股份合作经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切实缓解基层组织运转困难,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
该镇结合“挂村包组”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包保方案,构建服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副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各村党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制,同时,充分发挥各站所职能作用,确保“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建设按进度有序推进。
玉屏镇党委根据各村委会实际情况,在保持资金性质不变、投入渠道不变、监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地理优势发展猕猴桃、“妃子笑”荔枝种植、生猪养殖等项目,选择发展前景好、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作为入股对象,加快推进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工作。
同时,针对周期较长、短时间不见收益的猕猴桃种植的“股份合作经济”项目,签订协议时采取与公司进行商谈,以服务入股的方式使股份合作经济是一年就见收益,规避“市场风险”影响,避免村集体创收“红利”成为“空头支票”。针对目前玉屏镇脱贫出列的8个村委会中,各村与脱贫攻坚中“短快”项目相结合,目前收益共计12.91万元,未脱贫出列的5个村委会,目前收益共计11万元。
截至2017年底,该镇23个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已产生收益共计35.21万元。其中,3万元以上的村(社区)7个,达到年初既定收益3万元以上的村达30%的目标,收益1万元以上的村(社区)10个,达到年初既定的收益1万元以上的村达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