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依托2014年红河州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工程,确定建设4座生猪养殖场,1座公猪站。按规格要求,生猪养殖场每座建筑面积不低于460平方米,公猪站不低于2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即每座猪场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补助30万元。目前,建设农户已完成猪场建设前期选址、环保评估等前期工作,建筑设施已开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