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县交警大队“四开展”净化农村道路环境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事故发案少、交通秩序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对农村交通安全进行整治,不断净化农村道路环境。

一是开展隐患路段秩序管理。通过设置卡点、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管控的办法,强化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加大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管控,将隐患路段通报给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二是开展整治农村多发性违法行为。根据农村交通特点,对过往农用车辆逐一检查,涉违规违法驾驶的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相关人员进行惩处,坚决做到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农村客运交通安全。定期组织大队民警、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辖区农村客运摸底排查,加强路面巡逻检查,开展动态管控,对发现的客车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四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农村主要路段、赶集日及民俗活动等人口密集地点和时段,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