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近日出台制度,首次就中小学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考核等基本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以强化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明确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实施,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调配各门课程时间。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五按照正常作息时间上足课时,每天保证学生1至1.5小时的午休时间。
二是明确校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至2次校务会议,教研组每月定期开展1至2次教研活动,整合研究、决策学校教学工作,解决教学工作实际问题。学校领导每学期分别召开1次教师、家长、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对教学的意见。
三是明确教师结合任课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按规定进行备课、准备课程资源、课堂教学、课后反思等,课前必须写好教案,课后写好反思小结。
五是明确教师教学必须做到语言规范、书写工整、行为文明、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在校园内一律讲普通话,不随意调课或请他人代课,调课需经教务处批准备案。
七是明确教师批改作业及时、认真,批注提倡运用短语加等级,尽可能让学生能及时地获得作业的反馈信息。学生作文要求全批全改,适当记载,并做好讲评。每位教师至少与5名“学困生”结成帮扶对子。
八是明确除中心校校长、总务主任外,其余班子成员必须担任学科教学;中小学校长、总支部书记每人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其余班子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