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公务用车标识粘贴于今年9月启动,涉及全县7个乡镇65个部门229辆公务用车。9月26日,由县纪委、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成的督查组,采取临时确定督查单位和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公务用车标识粘贴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发现少部分单位公务用车标识粘贴位置错误,少部分单位仍然未按照要求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县纪委及时对未粘贴公务用车标识的县教育局、县档案局、县科协3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没有粘贴标识和标识粘贴位置错误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