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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公安局成功规劝一名在逃11年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1-09 浏览次数:

  “清网行动”以来,屏边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大犯罪嫌疑人的规劝和追捕力度,积极创新追逃战法,全力打好“规劝战”,成功规劝一名在逃11年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为促使在逃人员毛某主动投案自首,州、县公安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亲自深入毛某户籍所在地的亲属家中,与其父母多次交谈,讲透政策、规定,开展思想规劝。县公安局长还亲自写了《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及时发放到毛某家属手中。此外,县公安局还专门成立规劝工作组,积极通过向毛某户籍地村委会及村寨干部、思想积极的人民群众、家属等宣传规劝投案自首的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追逃工作,促使毛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通过深入、细致、耐心、反反复复的工作,在法律政策的强大感召和震慑下,2011年11月7日,其家属主动向我公安机关提供了毛某所在的地点。2011年11月8日,规劝工作组在毛某父母及表姐的带领下,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成功将在逃11年的毛某规劝投案。[骆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