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法律援助机构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方式。
一是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在与妇联,残联、法院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和信访、劳动保障部门建立联动的协调机制,及时掌握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研究落实援助主体,让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法律援助责任。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改变以往法律援助案件绝大数只走诉讼的途径,结合农村实际,充分考虑减少法律援助成本针对不同的援助对像和案件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法律援助方式,尽量从非诉讼程序上解决问题,增强非诉讼在法律援助中的地位,确保当事人握手言和,和谐相处。
三是降低标准和审查程序。对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降低援助标准和审查程序,屏边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绝大数群众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是,由于经费的缺乏,很多群众都被拒在了法律援助的大门外,为了使更多的人都能得到法律援助的惠顾,县法律援助局在抓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做到能援必援,有求必援,不必严格审查其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范围。截止6月30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199件,民事案件中非诉讼案件162件,占全部案件的79%。
四是特殊对待,服务到位。对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援助对象采取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工作者直接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的阳光。今年上半年为23个残疾人、30个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由于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服务主体,法律援助工作到位,屏边县法律援助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部门的联动功能,提高了法律援助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的转变节约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成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熊保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