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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国税局落实减免税政策推进减税降负再发力

来源:县国税局 发布日期:2018-04-20 浏览次数:

  2017年,屏边县国税局共计减免税款4070.36万元。其中,减免增值税2827.6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007.45万元,减免车辆购置税44.1万元。

  减免税主要以增值税为主,其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款899.5万元,占增值税总体减免份额的31.8%,有力地促进屏边县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积极为巩固边疆,加强民族团结作出贡献。

  一是加强对减免税政策的宣传辅导。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平台载体,多种形式向企业纳税人宣传减免税政策,让企业能够及时准确的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加强对减免税的核查与分析。对上年度享受减免税的企业进行研究分析,进一步核实税基,查找管理难点和薄弱环节,发现疑点问题及时核查,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

  三是加强对减免税落实的跟踪监控。强化日常管理,贯彻税收优惠政策中不允许出现的应退未退、应抵未抵、应减免未减免、应优惠未优惠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