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通知要求,6月15日,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疾控中心,对全县范围内的海产品和从业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抽检前,主要对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相关运输、仓储、销售等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摸排情况锁定抽检范围,由县疾控中心检测人员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鲜产品、外环境、相关人员进行抽样。
本次抽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2辆次,配合县疾控中心对辖区内超市,经营海鲜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采样。检查超市4家,食品流通单位8家,餐饮服务单位1家,采样销售及加工海产品经营单位13家,共采样30份,其中从业人员咽拭子10份、加工砧板表面擦拭标本1份、其他鱼虾蟹贝类海产品表面拭子19份,未发现销售三文鱼,此批样品已送至州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严防死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守护好屏边群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