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通过实施职工保险与生育保险两险合并,有效降低了管理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增强了职工权益保障,加强基金共济性和应对长期风险的能力。
自2020年1月1日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以来,屏边县医保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参保人待遇不变,手续更加简化。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包干费用和生育津贴。通过统一医疗服务管理,强化了生育医疗服务行为监管,通过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方便了参保单位和职工。
截止5月31日,全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8705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2309.99万元。其中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人数44人,直接报销生育保险费包干13.81万元。通过医保办事大厅报销生育保险职工的有41人,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营养补助待遇19.57万元,补助生育津贴15.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