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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三保障”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0-04-29 浏览次数:

  为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和患者用药需求,促进药品配送政策的有效衔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规范基层医药机构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提升药品配送能力,切实保障新政策、新形势下药品有效供应和城乡居民用药安全,屏边县医疗保障局通过“三保障”积极开展药品配送工作。

  保障共商平台搭建。县医疗保障局召开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会议,共有13家红河州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8个医疗机构共50余人参会,成功为供需双方创造平等互惠机会,搭建“合法合规、双向选择”平台。

  保障服务承诺兑现。13家红河州确定的药品配送药企向医疗机构介绍配送能力、服务质量、企业信誉等实际情况,并根据选择意向于现场分别签订购销协议和承诺书,承诺出现药品有漏发、错发、破损、污染等及出现不合格和市场监管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药品等情况立即进行补货、换货、退货处理,满足医疗机构退换货的要求。

  保障服务监管到位。县医疗保障局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作为提高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考核和监管,重点加强对配送企业品种满足率、配送及时率、服务满意度、诚信记录和“两票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管,提高药品配送保障能力,规范配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