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紧紧围绕让城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照顾性、倾斜性保障政策,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应有作用。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率到位。在全县四镇三乡进行逐户认真排查,确保贫困人口不漏一户一人,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19年度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746人,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到位。屏边县认真贯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县家庭医生签约人数92439人,按12元/人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10.9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签约人数59114人,拨付建档立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70.94万元。三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偿精准到位。2019年至今,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就医诊疗1.14万人次,住院总费用4177.2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3071.88万元,大病保险赔付120.76万元,医疗救助支付491.28元,兜底保障支付93.86万元,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