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的战略思路和目标,紧扣生态屏障建设,强化五个突出,进一步夯实了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突出规划先行,抓好生态制度建设。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绿水青山”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定和云南省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先后编制完成《屏边县水源地保护规划》、《屏边县县域乡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规划》、《屏边县乡镇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屏边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屏边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屏边县牧羊河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通过不断完善各类规划,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突出生态优先,抓好特色产业补位。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的理念,全力发展农业产业“十百千”工程,规划在海拔900米以下区域发展屏边荔枝10万亩、在海拔900米至1400米区域发展枇杷10万亩、在海拔1400米至1800米区域发展猕猴桃10万亩,重点打造100个优质高产特色产业示范园,重点发展1000户特色产业种植大户。截至目前,累计发展屏边荔枝6.6万亩、屏边猕猴桃6.3万亩、枇杷7.7万亩。巩固提升传统杉木速生丰产林、桤木为主的新型速生丰产林、林下草果为主的“三个30万亩”绿色产业。在石漠化区域推广种植苹果、核桃等经济林果,实现产业培植与石漠化治理有机结合,完成石漠化治理5.4万亩。依托“大围山”和“苗文化”两张名片,以苗族风情精品旅游小镇建设为核心,培育旅游产业新品牌,以特色小镇建设、苗族风貌街区改造等为重点,把屏边特有的森林生态、苗族文化融入到小镇规划建设中。
突出源头防堵,抓好环境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水十条”、“土十条”目标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在新现河、南溪河、绿水河、那么果河、三岔河等流域,建立了县委主要领导为总河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副总河长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河长制。投入资金2000万元治理县城周边河道,全力打造清水入城工程,完成河道污水管网铺设10.2公里。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共投入资金3140万元。开展中小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投资897万元完成新现河流域4.7公里的综合治理工程,解决流域面源污染问题;整合资金完成水土流失治理7179公顷。
突出绿色屏障,抓好生态系统保护。加快建设“美丽苗乡·森林屏边”,进一步保护屏边良好的生态,以绿色发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人工造林80.05万亩,封山育林12.9万亩,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累计实施退耕还林32.82万亩,政策补助兑现1.51亿元。结合滴水苗城建设,兼顾水环境改善建成牧羊河湿地公园,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实施面山绿化2.1万亩,修复提升河道水系7.6公里,新增绿地面积26.64万平方米,新增水域面积12.5万平方米、湿地面积13.7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达21.03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率达34%、绿化覆盖率达38.65%。2016年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成为红河州获此殊荣的唯一县市。
突出集约理念,抓好资源监管利用。加大对县域工业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力度,实施云南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版GMP改造等项目,切实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定期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节水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将生态区域划分为多级网格,分别以“块、片、面”来明确任务和责任人,对监控的国控和州控企业做到每月至少现场监察一次,县控企业每季度至少现场监察一次。同时,通过聘请护林员、实行“能人管护”等方式,加大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公益林的监管力度,对采石、种植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对盗取、偷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压实生态保护责任。
通过努力,屏边县森林覆盖率为59.97%,林木绿化率为63.29%,主要河流水质断面监测结果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县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围山被列为云南省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于2017年11月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全县7个乡镇均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了4个省级绿色社区、4所省级绿色学校、68个州级生态文明示范村、6所州级绿色学校。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省级森林县城”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