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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第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人次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19-04-12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屏边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牢牢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督,全力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1—3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6人次,增长73.3%。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次,增长36.4%,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7.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人次,增长200%,占比23.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次,下降50%,占比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比15.4%。稳步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化,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