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屏边县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聚焦空气、水体、噪声污染等领域的关键问题,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组织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申报,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建立了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县7个乡镇已全部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州级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68个”;云南省环境教育基地1个;省级绿色社区4个、省级绿色学校4所、州级绿色学校6所。着力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成果,启动《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
环境执法监管:2018年开展各类环境执法检查出动环境执法车辆60余辆次,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企业61家次。2018年共收到12369电话投诉件4件,办结4件,网络微信投诉6件,办结6件;县级转办3件,办结3件;州级转办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转办件4件,其中1件不属实,办结3件,办结率100%。立案查处1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份,处罚款10万元。
环境监测工作:以常规监测为基础,以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工作,并积极争取机会,多次安排监测人员外出参加培训,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一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屏边县环境空气监测主要以空气自动站在线监测为主,在县城区县人民政府楼顶设立了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2018年1-12月共365天,有效监测天数336天,有效监测率92.1%。其中优276天,良60天,轻度污染0天,优良率100%;二是水环境水质状况。县环境监测站对红旗水库开展月度监测(28项),2018年度共开展12次。从月度分析监测结果看,2018年度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要求。县环境监测站主要对三岔河汇入处、红河(新街段)两条县内河流断面的水质进行每月例行监测,监测项目共23项,2018年1-12月共监测12次。自10月份增加新现河与蚂蚁河交汇口断面,2018年10-12月共监测3次,从监测结果看,三个断面的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以上。在各乡镇设置监测点位,开展水质监测。
污染源普查工作: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7年12月开展以来。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并在局内和各乡镇抽调29名同志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负责做好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统计,屏边县此次纳入普查范围工业源39家,排污口共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畜禽养殖5家。目前,正在开展相关数据及坐标的复核工作。
污染总量控制与防治:制定出台了《屏边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屏边县2018年大气、水污染防治减排计划》,圆满完成了省、州下达的大气、水约束性指标任务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任务。
黄标车治理工作:为减少黄标车污染排放,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屏边县严格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部署会议,深入各乡镇开展黄标车认定工作。2018年屏边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完成率为100%。提前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