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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来源:县委办 发布日期:2018-12-12 浏览次数:

  屏边县不断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目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初评及互观互检,国家级验收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加强领导,健全民族团结新机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96个,制定下发创建实施方案、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经费保障、目标考核、舆论宣传等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发力、对标落实。将创建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考核,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10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10次,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视察9次,县政协专题协商8次,“两办”督查室开展督查10次,县创建办和“九进”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指导260余人次。

  广泛动员,营造民族团结新氛围。在县内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设专题宣传栏,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信息。利用讲座、会议、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累计开展学习培训1500余场次,制作宣传画册3万余份、宣传横幅2000余条、宣传专栏500余块,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00余条。积极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画摄影展、民族团结专题党课宣讲、民族法规考试、民族团结“月月喜相逢”文艺展演等活动100余场次。

  突出重点,共筑民族团结新家园。实施“精品县城、精致集镇、精美村庄”示范工程,滴水苗城初具规模,一批民族特色精致集镇、精美村庄拔地而起。实施精准脱贫示范工程,整合扶贫资金29.47亿元,实施项目1153个,贫困发生率下降至25.35%。实施以猕猴桃、荔枝、枇杷为主的特色农业产业“十百千”示范工程,带动7万多人稳定脱贫。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工程,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13项,各级非遗传承人122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点7个,民族业余文艺队150支。实施民族关系和谐示范工程,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5万件,调解成功率96.6%;选拔少数民族干部116名,占选拔总数的48.6%。

  示范带动,展现民族团结新风貌。坚持重点培育、典型引领、创新推动、整体提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九进”活动。目前,全县7个乡镇、72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4个社区、3个宗教活动场所、12所中小学、9所公立医院、12家企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2013年以来,成功创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8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军营1个、和谐寺观教堂3个、民族团结教育基地1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