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中,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掌握本乡镇、本部门创建工作全貌,重点做到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一口清、民族政策宣传和氛围营造情况一口清、维护民族团结举措一口清、推动各民族繁荣发展一口清,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目前,全县72个机关单位、76个村委会、4个社区、县内9所公立医院、12所中小学、10家国有企业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