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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八个“强化”狠抓非洲猪瘟防控

来源:县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范工作,屏边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八个“强化”狠抓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四镇三乡和县级有关部门成立了非洲猪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

  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明白纸、挂图、签订承诺书、开展培训等方式,向全县49家规模养猪场、2家生猪定点屠宰场、7个生猪交易市场以及冻肉产品经营户、酒店、饭店等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相关知识,增强自主防范能力,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疫情监测。各乡镇在前期疫情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冻肉产品经营户及酒店、饭店等重点场所和疫区调出的生猪开展全面排查,目前暂未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及可疑疫情。

  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畜牧部门与公安、交通、卫生、市场监管、及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采取部门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做好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市场监管、疫情监测、路面巡查、人员安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形成政府统筹、乡镇主体、部门配合、全面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检疫工作。加强对各乡镇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对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一律不允许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对非法使用假证或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使用动物产地检疫证的,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

  强化社会稳定。结合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农村地区生猪贩运、屠宰、交易和冻肉产品经营过程中各种欺行霸市、违法经营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对恶意制造、宣传、散布非洲猪瘟疫情,造成群众恐慌和社会矛盾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给予打击和制止,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责任落实。全县各乡镇实行非洲猪瘟防治情况日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坚决防止扩散蔓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和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影响疫情防治工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强化应急准备。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各种仪器设备的采购、维护等工作,确保兽医实验室正常运转,切实做好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