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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屏边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1-12 浏览次数:

  2021年来,屏边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四项基本原则,致力于打造规范、高效的“阳光采购”运行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效益显著提高。2021年全县申报政府采购项目528项,完成合同备案697项,采购预算金额26818.2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161.45万元,共节约资金656.76万元,节约率为2.45%。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246条,其中:采购需求信息公告119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26条,处理决定公告1条。抽取专家项目120个,抽取专家1194人次,专家参评324人次。

  二是预留份额任务圆满完成,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2021年是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消费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县财政局严格督促有食堂的各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采购份额,2021年全县预留采购份额20.22万元,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完成合同订单77笔,交易总额35.2万元,完成预留份额的174.09%,超额完成预留份额任务。

  三是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合同履约工作成效明显。根据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安排部署,对全县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支付信息录入进行动态管理、动态监控,对未完成履约支付项目的单位实行日通报制,做好跟踪督促;同时,积极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和系统工程师的沟通对接,加强与其他县市横向联系,及时帮助预算部门解决难题。截至12月31日,我县政府采购计划支付合同数为512个,全部完成履约支付,合同支付履约率100%。

  四是采购监管工作得到加强,源头防腐作用有效发挥。为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县财政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格采管分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将常态监管、协同监管、动态监管紧密联系起来,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内外结合的多层次监管网络,有力推进政府采购的健康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五是质疑与投诉处理日益规范,政府采购实现零投诉。健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推行投诉处理规范化、标准化,实现政府采购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和政府采购的良好市场秩序,2021年受理供应商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案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