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新生儿发生医疗费用对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展示脱贫攻坚的成效。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广泛宣传,根据《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等规定,确保新生儿监护人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及时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交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021年1月1日至9月22日新生儿参保人数共计535人,其中属本州户籍且父母双方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国家卫生计生政策规定的,出生当年个人不缴费,随父母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共364人,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171人。
下一步,屏边县医疗保障局将抓好参保扩面征缴,紧盯目标不放松,认真分析数据和薄弱环节,努力完成2022年集中参保缴费任务,进一步巩固参保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保,让每一位新生儿能及时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