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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医保局完成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奖励资金支付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9-06 浏览次数:

  近日,县医保局考核领导小组,围绕集采约定量完成情况、回款率、费用增长率、线下采购占比等指标,对全县执行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考核,结合各机构自评情况,确定全县8家公立医院第一批25种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4.02万元(城镇职工0.93万元、城乡居民3.09万元)。9月10日前支付到定点医疗机构。

  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政策,是对规范使用国家集采药品的定点医院给予的激励,通过激励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降低参保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会同财政局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考核指标内容和指标分值权重,坚持不懈、协同推进“三医联动”,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有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