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屏边县始终以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促进民生质量改善,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四项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
培育典型,丰富示范创建载体。继续推进民族团结创建“6+N”活动向更深层次发展,制定了屏边县《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在原有民族团结创建“九进”活动的基础上,增加了民族团结进步“进景区”创建活动,完成创建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2个;创建州级示范机关10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社区1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3个、示范学校5个、示范宗教活动场所1个、示范医院1个、示范连队1个、示范景区1个、示范家庭100户。
源头培养,促进学生成才成长。以“全国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民族教育促进工程。全力推进民族教育现代化,积极开展双语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共享优质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将“芦笙舞”、苗族刺绣等民族文化以课间操、特色课程的方式带入校园,深入传播屏边的苗族文化;积极配合做好省内知名中学到屏招录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每年对22名考取二本以上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切实为少数民族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提供保障。
保护优先,传承发展民族文化。大力实施文化建设“7521”春天工程,开展抢救、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物古籍、口传文化、音乐舞蹈、体育、技艺、建筑、服饰、餐饮和医药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每年定期举办苗族“花山节”、壮族“花米饭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把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获得了以“苗族花山节”为代表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13项,各级非遗传承人122人。上半年,全县累计接待游客44.7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8亿元。
内培外引,筑牢民族队伍根基。将民族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政策扶持、龙头企业带动、成立刺绣协会、建立绣娘扶贫车间等多种形式有效激活屏边刺绣产业,推进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适当降低少数民族岗位的招考条件,限制民族岗位,拓宽少数民族人才进入渠道。先后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少数民族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培训少数民族干部165人次。2019年全县累计发展少数民族“绣娘”近300人,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事业人员35人,少数民族公务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