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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警长”联动护河湖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8-29 浏览次数:

  屏边县云雾萦绕、山峦起伏、溪流交错,有县级河(湖)19条(个),水资源丰富。自开展“河湖警长制”工作以来,屏边县公安局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目标,“坚持河(湖)长+警长”协同联动护河湖,依法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护好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努力打造警政、警民“治水治林共同体”,为全县森林环境、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打好“机制建设”牌,网格聚力显担当。按照“策应河长、部门联动,属地管辖、逐级负责”的原则,构建河湖段警长、河湖段分警长、河湖片警长的三级组织责任体系,实行对河湖的分级分段管护,并列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工作有重点、有目标,逐级抓好贯彻落实。

  打好“日常巡护”牌,隐患排查促整改。以“昆仑2022”“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专项行动,定期开展责任河(湖)巡查,紧盯辖区内黄磷厂、南溪河、新现河、那么果河等重点区域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地段,认真落实“段警长季巡、段分警长月巡、片警长周巡”的警长巡河责任制,结合“河长清河”“清四乱”行动等工作强化日常治安巡逻防控网络。将巡查工作辐射至周边村寨,及时清除河(湖)污物,对将厨房、厕所、猪圈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打好“打击整治”牌,规范治理保秩序。结合公安职能职责,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犯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大力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及非法种植作物、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非法网箱养鱼、捕鱼水污染等违法行为。

  打好“宣传发动”牌,引领群众齐参与。以“6.0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联合县河长办开展生态环境巡护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传播绿色生态理念,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引导群众珍爱河流、保护河流。积极开展河(湖)周边群众巡河护河志愿活动,宣传河湖保洁理念,并对河边玩耍嬉闹的孩童及家长安全劝阻并向其宣传防溺水知识,加强群众安全防患意识,呼吁群众参与到巡河护河工作中,积极检举揭发破坏河(湖)、乱扔垃圾、乱排污水、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打好“督促指导”牌,联动共治方共享。以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中重大问题为目标,联合县河长办对河湖管理工作跟进检查指导,“河湖警长制”落实情况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开展对口督促指导巡河巡湖工作,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研究,制定相应工作举措,推动河湖问题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