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会信用管理,推进屏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屏边县人社局通过“三抓”助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抓实学习教育。理论是实践行动的先导,为建设好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屏边县人社局抓实两项学习教育。一是抓实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精神,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等时机,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精神,打牢社会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的思想基础。二是抓实政策法规学习。通过集中讨论和自学等方式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
抓实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特别是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企业违法成本。
抓实案例警示教育。2023年以营商环境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走访企业为契机,以省、州、县失信企业为反面教材,持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促改,配合县发改局、县人民法院等部门对屏边县6家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例如:向红河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整改,快速支付被拖欠的154名农民工工资527.26万元,公司信用得以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