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屏边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
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局局长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各一位领导到会指导。
会议研究了关于S221线屏边县城过境公路建设的有关事宜、关于调整屏边县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的有关事宜、关于屏边县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事宜、关于县庆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关于县庆工程推进情况的汇报、关于屏边大道路灯亮化等5个项目选择施工企业和屏边大道人行道(一期)工程等2个项目采取BT方式建设的有关事宜、关于组建常备化民兵应急分队的有关事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有关事宜。通报了关于2013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听取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进展情况的汇报、关于创建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县进展情况的汇报。
经过研究,会议原则同意《S221线屏边县城过境公路建设相关事宜的意见》、《屏边县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方案》、《屏边县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组建常备化民兵应急分队等事宜。
会议还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习近平、刘云山、赵乐际三位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共红河州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下半年是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继续坚持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总基调,做到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求好、稳中求优,冲刺三季度、决胜四季度。重点要抓好产业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税收增长、财政支出、招商引资、“美丽家园”行动计划、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县政府办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