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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风景名胜区条例》调研组到屏边调研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8-26 浏览次数:

  8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调研组到屏边县,就大围山景区立法保护工作开展调研。

  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伟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的陪同下,调研组深入到屏边县大围山景区腹地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并对旅游线路、景区资源等进行全面了解。

  调研中,省调研组认真听取景区负责人汇报大围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发展现状、景区管理机构设置、景区规划建设及经费投入等情况;调研组还与屏边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县域经济发展与风景名胜发展的关系,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关系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调研组希望屏边县在今后的开发保护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大围山国家公园建设为主的生态旅游产业,做好详尽的开发性规划;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以资源潜质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安全措施,注重对珍稀树种的保护,让大围山能吸引更多游客,从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调研组表示,通过此次立法调研,对屏边县的风景区保护开放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对推进《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修订出台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