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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项目部主任李永健到我县考察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9-15 浏览次数:

    9月8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项目部主任李永健,在云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局张永华局长、红河州法律援助工作局副局长张红双等人的陪同下,到屏边考察调研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并亲切看望正在我县进行法律援助的山东律师。
    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是由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六部门共同主办的全国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工程,即从律师业发达的东部省份选派100名律师到西部100个无或少律师县,从事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第二批的受援县之一,屏边县也于8月下旬迎来了一名来自山东的援助律师。
    在调研座谈会上,李永健主任听取工作汇报并仔细询问了援助律师的生活和工作开展情况后,对今年我县1+1法律援助项目的进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援助律师到达服务地的时间虽然仅仅一个半月的时间,但在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已经适应了当地环境,迅速地投入到了具体的援助工作中来,为1+1项目在屏边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下一步工作中,援助律师要进一步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在有限的服务时间里最大限度地满足当地的法律援助需求,力争使这个首次在我县开展的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局长张永华结合调研情况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形势,对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法援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和安排。他指出,目前我省法律援助工作面临非常好的发展机遇,法援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三个“纳入”举措(即纳入经济规划、纳入政府保障体制、纳入财政预算)和四个“切实要求”(即切实服务困难群众、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切实促进和谐稳定、切实加强领导和重视)为法援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各县要抓住这种良好的发展机遇,克服人员编制少、经费紧张、办公设施不配套等困难,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强化“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的理念,不断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受援事项,扩大服务主体范围,建立协作和沟通机制,突出社会责任。张永华要求,一要进一步贯彻省、州关于法援工作的文件要求,确保人、财、物的保障;二要继续加大对《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三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根本出发点,在做好诉讼援助的基础上,加大对咨询和非诉法律服务的重视程度,提高咨询和非诉服务的质量。四要坚持规范化管理的理念,加强法援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重视统计和总结,对援助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总结宣传,以点带面,使法援工作真正发挥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作用。
    会上,来自山东的志愿律师郑凌表示,作为司法部选派的1+1项目的援助律师,来到屏边后得到了法援局领导和同事热情细致的关心和帮助,正是这种帮助使自己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环境并开展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项目部、及省厅领导的要求,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法援服务的质量、创新服务方式,力争使1+1法律援助项目在屏边扎根开花,取得丰硕成果。[屏边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